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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佛智慧不共法

王群眾

 

一百零四年五月十一日,華齡告曰,她讀《華嚴經》,見有如題的經文,但不知此處的不共法,係指何法?便生心起念問自性佛。聞佛答曰:

用不用,適而用之。

華齡,大義滅親,無等同,無不同。

老師,這是什麼意思?願解如來真實義。

華齡,求佛智慧的不共法,是般若波羅蜜多。而開啟般若佛智之法則是,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問道於無居所可住的法身佛空。

這妳已求得,且用過多年來入佛知見。

因此,「用」或是「不用」般若佛智,以入佛知見,就全看有無必要了!

簡言之,凡是為了入佛知見,就該用;不然,就不必用。所謂,適而用之

例如,用於算命、求中樂透等,即非正用,而且不準。般若佛智,不能助妳造業受報。

華齡,妳在修如來無上禪法之前,可有皈依某位法師?

有。

可有從師父處得,求佛智慧的不共法?

沒有。

哦,所以妳是背著師父,另學《楞伽經》中的如來禪,開啟般若佛智,之後才稱性起修的?

是的。

那妳現在生心起念,問自性佛,妳私下另找老師,傳妳開啟般若佛智的不共法。此舉乃是大義滅親

是的。

而大義滅親的原因,是「無等同」之法可得於皈依師父?

是的。

妳得法開悟之後,法供養皈依師父的神識,令尊師也得「你是我,我是你」的如來禪,就是自性佛開示的「無不同」了?

是的。

好,妳現在請自性佛總結一下,我這樣子指導妳願解如來真實義可對?

對對對。

華齡,請牢記,學佛是為成佛,修求佛智慧的不共法。選項正確之後,就全力以赴,不可中途而廢!

打字的中華妹,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集體創作,功德與共。若得開示,即為親証。

是,老師。佛總結如下:

成佛目標確立。波羅蜜多究竟。

一真法界見証。悲智雙運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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