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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知為障道難成

王群眾

159-2

九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讀《佛說現代金剛經》〈第一百五十九品法尚應捨大法〉。見依分同學研究至最後,修「佛人不永隔」大法,恭請大家的圓滿身佛開示。佛曰:

親自見証,佛之身空的寶筏為負擔即是二心,非一心之正法。

解釋尚應捨為不可法執、不放下是人斷滅身心所知為障,障彼道業。

當知一切眾生皆是自己去見証佛之法身空的寶即捨棄自身之眾生亦捨自己之道業,終不能圓覺無上佛道。

諸位同參道友,根據王某參訪和親近,佛敕下凡人間的諸菩薩及阿羅漢,凡二十年。深刻地體驗或曰發現到,彼等應身入娘胎後,所產生的「隔胎之迷」,實在深重!

與訓令他們應身入胎下凡的佛「失聯」,只是其一而已。

中文佛經經文的法義與教化,也全盤忘失不知了,才是輔導重修的重頭法務!

如來禪諸空橋,可以助彼與佛法界的諸佛如來,恢復「通聯」,這沒啥大問題。

問題出在,「願解如來真實義」這一法課上。

例如,什麼是「法尚應捨,何況非法?」這兩句古譜《金剛經》經文的如來真實義?

若不知之,那要叫學子們,如何下手起修,這一成佛的必修之法呢?

一千六百年的歲月,轉眼就過去了。然還是不見有學者,講清楚說明白,好助慕道學子下手起修。

總不能再鑽研個一千六百年吧?!

諸位同參道友,「所知障」是學佛的魔咒。此障不除,成道無望!

不可法執!那得自了之後「捨筏」了?

筏既已捨,何來筏供養呢?

大德,請施一筏,助後生到彼岸吧!

不可法執不放,我已無筏可施了。抱歉!

這樣說法,可合實情?!

請勿執持「末法」不放,那才會害死你!

我愛六道輪迴,干君何事?!

道不同,不相為謀。

說得也是,各有各的領域嘛!

整理潤色的中華妹,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集體創作,功德與共。若得開示,即為親証。

是,老師。佛總結如下:

一心懺悔去我執。平等法施滅無明。

無上法義度無餘。十界三身斷輪迴。

一百年九月十五日,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

清淨心明見佛義。意識佛智難能辯。

一定生心佛師見。解惑相授心無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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