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知為障道難成
王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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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讀《佛說現代金剛經》〈第一百五十九品法尚應捨大法〉。見依分同學研究至最後,修「佛人不永隔」大法,恭請大家的圓滿身佛開示。佛曰:
以親自見証,佛之法身空的寶筏為負擔,即是二心,非一心之正法。
解釋「法筏尚應捨」為不可法執、不放下者,是人斷滅身心,所知為障,障彼道業。
當知,一切眾生皆是自己,捨去見証佛之法身空的寶筏,即捨棄自身之眾生,亦捨棄自己之道業,終不能圓覺無上佛道。
諸位同參道友,根據王某參訪和親近,佛敕下凡人間的諸菩薩及阿羅漢,凡二十年。深刻地體驗或曰發現到,彼等應身入娘胎後,所產生的「隔胎之迷」,實在深重!
與訓令他們應身入胎下凡的佛「失聯」,只是其一而已。
中文佛經經文的法義與教化,也全盤忘失不知了,才是輔導重修的重頭法務!
如來禪諸空橋,可以助彼與佛法界的諸佛如來,恢復「通聯」,這沒啥大問題。
問題出在,「願解如來真實義」這一法課上。
例如,什麼是「法尚應捨,何況非法?」這兩句古譜《金剛經》經文的如來真實義?
若不知之,那要叫學子們,如何下手起修,這一成佛的必修之法呢?
一千六百年的歲月,轉眼就過去了。然還是不見有學者,講清楚說明白,好助慕道學子下手起修。
總不能再鑽研個一千六百年吧?!
諸位同參道友,「所知障」是學佛的魔咒。此障不除,成道無望!
不可法執!那就得自了之後「捨筏」了?
筏既已捨,何來筏供養呢?
大德,請施一筏,助後生到彼岸吧!
不可法執不放,我已無筏可施了。抱歉!
這樣說法,可合實情?!
請勿執持「末法」不放,那才會害死你!
我愛六道輪迴,干君何事?!
道不同,不相為謀。
說得也是,各有各的領域嘛!
整理潤色的中華妹,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集體創作,功德與共。若得開示,即為親証。
是,老師。佛總結如下:
一心懺悔去我執。平等法施滅無明。
無上法義度無餘。十界三身斷輪迴。
一百年九月十五日,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
清淨心明見佛義。意識佛智難能辯。
一定生心佛師見。解惑相授心無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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