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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不慈悲
王群眾
123-4
99年6月25日,讀〈佛說現代金剛經〉123品〈即為謗佛〉。見研究本品的依分同學,聞佛主動開示於她曰:
所謂踢館者,拿老師提供的行門去實驗親証之。
未實驗至見實相,但(只)以意識思維兼耍嘴皮,文字嘈嚷,非真踢館!
來請法者,必虔誠恭敬。來踢館者,必具三昧印証的功夫!
諸位如來禪証悟者,尤其是擔任助教一職,助佛宣化的如來禪子。今佛明示,「請法和踢館」的要求,凡未達此要求之諸來學子,一律視為非同參道友,而婉拒之,助彼醒悟!
此非佛不慈悲,實因來者非「成熟眾生」,尚不具聽聞如來無上道法之條件。這如小學生欲上博士班,非不收也,實不能也。
回憶,佛住世時,有弟子問,若遇惡比丘該如何應對?
擯之。
意謂,不與之合作,不理他。
與其來亂,不如不度,以免影嚮汝等之真心誠意學習。真所謂:
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
務請諸禪子特別注意,來踢館者,必須已具備入三昧請佛法界印証的功夫。若無神足通等,即無如來正法的仲裁機制。那就會,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才對了。口水一場,了無法益!
《圓解經》有云:
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即釋迦牟尼佛)入於神通大光明藏,三昧正受。……。與大菩薩摩訶薩,十萬人俱。…。與諸眷屬(即弟子),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此即如來正法仲裁機制三昧。
一百年七月二十日,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
一真相非口舌。兩兩相扶可成。
擾亂之人渡之。待因緣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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