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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奧秘研究方法之探討!
王群眾

「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是胡適先生的治學原則,吾人探求真理,亦復如是。而且,

「大膽假設」儘可先由「小眾」提出,然而「小心求證」,則必須由「大眾」來完成,普令眾人得見真理【01】。

一、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02】,道就是 神。

(約一:1)
為避免研究者對「神」之一字產生不必要的錯覺。失去研究的客觀性,在研究初期,暫不用「神」字。
吾人可在下引的經文中看出「道」被「擬人化」之後,是很容易引起人類的錯覺的。

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一:23)

此處的「他」字,就是「道」的擬人化。於是,在人類好想像的天性下,「道」就成了造宇宙萬物的「人物」了。

擬人化的結果,會引人類進入不能正確認識「道」的方向。久而久之,就自然形成見解正好相反的學派,弊端也就隨之顯露出來了。真所謂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約翰福音〉的作者約翰,開宗明義,闡明宇宙萬物不是憑空產生的。萬物的出現,有根有本,此根此本在宇宙萬物現形之前就有了。名之曰道。而此根本之道,也就是人類出現之後所發現的「神」。

「道的體」本無形相,但當「道」主動顯現,好讓人類發現,則必須透過人類熟悉的某些宇宙現象,才能達到顯示「道」的目的。於是創世紀的中摩西,在「異象」中,記述了上帝的創世過程,此一過程顯示出「道」的意思,一經宣佈,就成了宇宙萬物的奧秘。

「意思就是萬物,萬物就是意思」,是宇宙肇始的《聖經》奧秘。

人類若能循著一個方向,來研究「道的造物」之謎,必有驚人的發現!

二、「道的意思」所成的萬物,對「人」有損益的現象存在。損者叫做惡,益者謂之善。

這如傷人之事為惡事,益人之事為善事。損人之人為惡人,益人之人為善人。

人之有善惡,起因於夏娃之不聽神的告誡,自作主張,偷食禁果的行為。

於是吾人看出,「人性」是有善惡的,有善惡人性的人類,如何去惡向善,是《聖經》的奧秘之一。

找出並遵循「神」所示的方法,令聖靈作工,結出聖靈的果子,是達到此一目的的途徑。這也是《聖經》的主要內容。

方法的發掘、實踐和驗證效果,是這一子題的首要工作。

三、能受永生之 神印記的人數是十四萬四千。這十四萬四千人,是 神的僕人。僕人聽主人的差遣,是理所當然之事。這如以利亞和施洗約翰等被差遣降生人間,作佈道等工作。

啟示錄第七章上記述了天國人類僕人的最高限額。昭示了天國之門窄過台大之門。

不但如此,中選的竟然全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人,即每一支派一萬二千名。

從經文上看, 神是偏愛以色列人的。外邦人【03】無一人中選。

人性的反彈必然是:
種族歧視!
差別待遇!
等等。

啟示錄的作者接著寫道:
此後,我觀看,見有許多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04】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

這此穿白衣的是誰?
是從哪來的?

這些人是從大患難【05】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06】把衣裳洗白淨了。所以他們在神寶座前,晝夜在他殿中事奉他。

坐寶座的要用帳幕覆庇他們,他們不再飢、不再渴、日頭和炎熱也必不傷害他們,因為寶座中的羔羊必收養他們,領他們到生命水的泉源, 神也必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07】。

令反彈之聲消音的可能性在這裡嗎?
在十四萬四千名 神的僕人的出差待後補上嗎?
或是求 神放寬限額,讓外邦人也有額上印永生神之印的殊榮?

神派遣僕人降世佈道,有前例可稽。今為福音能傳遍全地計,勢必有持續實施的必要。如此一來,僕人不就出缺了嗎?

在末日到來之前,採「僕人輪班制」不是可以讓很多很多的外邦人「同蒙應許」嗎?

所謂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以上是為爭取天國容納名額,所取的研究方向。

四、〈馬可福音〉十二章記述有位文士問耶穌:
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
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08】說: 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 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09】,就對他說:
你離 神的國不遠了!

從這一段問答中,吾人可以看出, 神的國離人遠近取決於其人對 神認識的淺深。淺者遠,深者近。

問話的文士,並沒有抬腳舉步走向 神的國。這其中必有奧秘在,這也是該研究的一大課題。
這一大課題的研究方向,在「有智慧」嗎?而非有知識。

聖靈作工,和「有智慧」有關聯嗎?
倘若有人能揭開這一項奧秘,他她也就發現了無所不在處處在的 神國的真相了!

這是《聖經》中最高的真理層次,即佛家所說的寶所了。

一 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是解開這一奧秘的經証之一。「 神、人同為一體」的《聖經》經句很多,不限於〈以弗所書〉。但由於保羅在書中有一驚人的見証,這一見證闡明了人類為什麼「要愛人如己」的理由。可以一舉數得,所以就選用它了。

保羅寫道: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既然全球的所有人種是「同為一體」的,那就是「身體只有一體」了。人類的身體只有一個,那就是:
你是我,我是你!

也就是:
殺人就是殺己,打人就是打己,騙人就是騙己,如是乃至愛人就是愛己!

「要愛人如己」的誡命之所以然交待清楚之後,回過頭來再談一談 神國的距離這一大課題!

神,是「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的。
這兩句以及其他類似的《聖經》經文,雖然一再的重複昭示。論「道」的最高層次,是在「 神、人一體」的真理上,不過這僅僅是就「 神和人的親密關係」而言的。

若要論《聖經》的極致真理,「道充滿萬有」【10】,才足以闡明「造物的道,和被造的萬物」的身體只有一個的見証。

「道充滿萬有」,是令人難以相信的見証,然而,這一見証卻道盡了 神的無所不在處處在的宇宙人生奧秘!

不可諱言的,探討《聖經》中這一層次真理的人是不多的。

其實,深究人類身心之外的 天國奧秘的人也不多。不過,信仰者則可以億計。只可惜,一般的《聖經》學者,多堅持外邦人無福入 天國的《聖經》記述。這是由於中選者必出「以色列十二支派」。而忽略了在基督耶穌裡,外邦人同蒙應許的見証。
在這一見證下,十四萬四千名 神的僕人,是採輪班制的,就成了合理的大膽假設了。再經過「大眾」的小心求証,便能發現「外邦人同蒙應許見証」的奧秘。

研究《聖經》的奧秘至此,實已到達不可思議的境界了。然而,這仍不是最高層次的成就。最高層次的成就是:
活出基督的形像!
活出基督的形像,也叫做聖靈所結的果子!

從基督耶穌的一句「你離 神的國不遠了!」一下子就成了 神的國─聖靈所結的果子。

當有一天,您成了聖靈所結的果子,我成了聖靈所結的果子,他她成了聖靈所結的果子,如是乃至宇宙萬物都成了聖靈所結的果子,那會是怎樣的一個境界呢?

那就是 神國了!
這可不是大膽的假設,而是小心求証的結果!

因此,筆者建議先成「小眾神國」,終至成就「大眾神國」。

這是研究《聖經》奧秘的正確方向嗎?
光談「永生之道」是如何如何的妙,還是不夠的。要指出見証所說是真實的方法,才能落實、才能圓滿。

〈羅馬人書〉十章十三節說了個既簡單又易行的見証永生的方法:
凡求告 主名的就必得救!

凡,是凡是。
求告的英譯是CALL。
凡是帶有「嗶嗶CALL」的人,常對他她人說:
有事情請CALL我。號碼是…….。

因此,求告一詞「也可以」作「呼喚或呼叫」解。
主名,照《聖經》說,應該是耶和華。不過,世人多知有耶穌,不知有耶和華。

根據小心求証發現, 父不計較世人稱 主名為耶穌。

見証的方法是:
出聲或不出聲,連續呼喚 主名,即耶和華或耶穌,開眼閉眼皆可,亦無時間長短和地點的限制。時常呼喚,會漸漸安靜下來,終至一心一意呼喚主名的專精程度,進入忘我的境界,發現與道合一的真理!

既然親自發現正如保羅等所作的見証那樣,永生之神和您是合一的,死神也就不能再威脅您了!

倘若閣下正好是一位現代「多馬」。那麼,在見証的步驟上就比較煩雜些了:
〈約翰福音〉二十章裡所記述的眾人「見証主復活」的情形,似可作為主後的世人「見証主復活」的方式之一。

多馬,是基督耶穌十二門徒之一。他對「見証主復活」的要求是頗嚴苛的,但確實能令人口服心服,無話可說。最嚴苛的科學家,也不過如此。

當那些見過主復活之身的門徒對他說:
我們已經看見 主了!

多馬卻說:
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看」是用人類的視覺來証明「主的復活」,「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則是用人類的觸覺來証明「主的復活」。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就對多馬說:
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研究多馬的「見証主復活」,可以歸納成三個要點:
一、 可以親眼看見。
~現代的如來禪子也有同樣的見証~
二、 可以親耳聽到。
~現代的如來禪子也有與神對話的見証~
三、 可以親手觸摸。
~現代的如來禪子也有觸修的見証~

倘若這三個要點全部齊了,現代和未來多馬,亦必會如同古代多馬對 主說:我的 主!我的 神!
為什麼,一位「非如此這般,我總不信的人」,也會認耶穌為 主為 神呢?

答案是,「耶穌的復活」,是可以親身見証的!
筆者的姪女郁君曾告知,有人告訴她:多馬「代替」世人作了這個「見証」。

由此可知有人尚不知何謂「見証」?
~見証是不能代見~

今試打個比方說明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未飲該水者永生不知究竟!

又如,天國美好,未進天國者永生不知究竟!
又如,地獄奇苦,未入地獄者永生不知究竟!

但願筆者能「代替」現代多馬進天國,但願筆者能「代替」全人類得永生。………..。若能代替,耶穌早就代替全人類進天國了!

朝反方向研究的人為數不少,有人甚至說「見証了耶穌復活之身的人」,會驕傲。《聖經》中沒提到眾使徒於見証主復活之後驕傲了。倘若此說是真理, 主耶穌也就在無心之中害了抹大拉的馬利亞,和他的門徒了。

當然,也害了主後歷代見證過「耶穌復活之身」的世人。更糟的是,當 主再來之日,全人類必須迴避,否則,後果誰負?全是驕傲之人,如何進天國?!

見後而信而驕,和不見不信不驕問題,是需要智慧來抉擇的。誰也不能勉強誰。值得順便提出來探討的是:

在聖靈所結的果子之中,有「節制」一果。閣下既已因見証而信,其信的程度正如同馬利亞和眾使徒。這時如果聖靈還不作工,那就涉及到要信到什麼程度,聖靈才開始結果子的問題了。
一定要等閣下的額上印上永生 神之印時,才開始嗎?

您必須記住,被印的人只有十四萬四千,而且必須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人。外邦人同蒙應許的見証,尚有待世人共同來「小心求証」呢!

倘若這個問題,一直研究不出結論來,就該在「面 主之時」請 主指導了。

主啊,?是救了多馬他們,還是害了他們呢?

我這樣問,是因為有人認為見証 ?復活之後會驕傲的緣故。這與「節制果」不同,顯然,聖靈並沒有因為見証 ?復活而作工結出果子來呀!

主會回問:
實在抱歉,他們都因見證我的復活,而害死他們自己了嗎?

或說你們切切不可見証我的復活,以免因而驕傲,不得永生之救呢?

五、 《聖經》中「信」字的涵義,也是很重要的研究課題。

從耶穌為釋多馬之疑而現身這一件事來觀察,就有「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和「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這兩種不同的「信」。

為了方便介紹,稱前者為「不見而信」,後者為「證實之後才信」或「証信」。此「証信」,是專指「見証了 主的復活」而言的。也就是在 主後到末日到來之前期間,「見証了 主復活」的事實。

周聯華牧師曾在電視演講中提及基督教的「信」。他說是「完全交託的信」。他並打了個坐飛機的比方。那是「性命」的完全交託。這似可用來說明「不見而信」的最深程度。

不過,周牧師也曾表示了他的抱歉,他無法告訴聽眾天國的實際情形。他說這是因為去過的人沒人回來告訴的緣故,據他個人的體驗,禱告可以體驗天國。

牧師的這席話,給了筆者極大的啟示,令筆者想起當年施洗約翰受派遣,進入依麗沙白的胎中,生在人間,為 主的到來預作安排一事。

他不就是回來的人嗎?
神為了 子的再來,有繼續派人來人間預作安排嗎?

正如邱進益先生為「辜汪會談」先去大陸和新加坡那樣?
這是個有建設性的大膽假設,如果經由小心的求証,証實了這一假設。那麼,所有的牧者從此就不必抱歉了!

這也是《聖經》奧秘研究的方向,所謂事實勝於雄辯!

研究《聖經》的奧秘,宜分辨「主幹和枝葉」。找到了「綱」,見到了「領」,也就見到了 神國之門的鑰匙了!

不信者,請直接問基督耶穌,這是現代多馬可以為未來多馬預作的一件好事!

六、 最後單獨來探討一下《聖經》的諸位作者,或多或少都將「道」擬人化的奧秘。

此奧秘的焦點,莫過於「耶穌的道成肉身」,躬親加入「佈道」的行列,以展示「道」的奧秘!

『道的意思』即成萬物,是「創世紀」的作者記述自稱上帝的道的主旨。此所以筆者將其列為本探討的第一子題。從第一子題中,吾人即可看出,「道是 神的本體。 神是道的妙用」。體和用,是一非二。然而,卻具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身相。

「太初有道」一語,道出了「道」的身相是不同於萬物的。而是超越萬物的「形上狀態」。形而上的道的『意思』,即能成為形而下的萬物。費時共六日,這是上帝所說。不過,現代科學告訴吾人,從形上成為形下,是經過極其複雜的過程。且費時久遠。所以聖經的「六日」,不能作「六個廿四小時」解讀。這是順便一提的,若有時間亦可作一專題研究。

本子題的主旨,是在探究「道」的究極樣貌,以及「道的超能」所能展現的所有一切相狀:

(一) 形上的樣貌,本是超越描述和比擬的。人類若欲一識「道」的廬山真面目。唯一的可能,就是「見証」─親自發現。這是站在研究的立場,所能得到的唯一結論。

至於人類能否見証「道」成功,那不是爭論就能解決的。

必須放下一切堅持,合力試著去突破。為求真相,這似是可以接受的建議,不必用「絕不可能」來停止行動。

若就歷代人類在這一方面的努力而言,不是「會白忙一場的」。當今世上三大宗教的某些學派,皆有所發現。中國的儒、道二家,在這一方面,也頗有成績。

不過,認識形上的樣貌,若用推理的法子,確是徒勞無功的。這一點值得再審查了解。不以為然的學者,不會有人阻止您的嘗試!

(二) 耶穌是道的化身,這說明了「道」可「以」人身出現。「人身」的含義,是全程性的。即自懷孕,直到送入墳墓。這是一個階段。

(三) 耶穌的復活之身。這一身體不同於血肉之身。雖然也能眼見、耳聞,如是乃至可以碰觸。畢竟是不同的。


(四) 主後的世人所見到的耶穌顯靈之身。

(五) 「道充滿萬有」而具有的萬有之身。


(六) 耶穌隱去顯靈之身後的身體。也就是形而上的樣貌了。

歸納「道」的身體如下,方便研究:

(一) 「道」具有「形而上之身」,此身相超越「道」所具有的所有一切「形而下的身相」。

(二) 道更具有「復活之身相和顯靈之身相」。


另,《聖經》中有眾多聖徒和天使顯靈的記述,這都是「形上之道」的分派和妙用。

筆者研究《聖經》的奧秘,發現有不同的信仰層次。這如守誡命,和聖靈所結的果子,是截然不同的。

聖靈所結的果子,是人類的最高成就。此果子乃永生之果。成就永生之果者,超越死後升天國,他她趕在十四萬四千名 神的僕人之前,成就了道果!

這已不是大膽假設了,它明記在《聖經》之中。這一項《聖經》的奧秘,可以經由:
您佈道,我証道,而予以証實。

所以請您多多佈道,而我則努力証道,以企於成!
為避免文長,僅以此數言,作為結語。 阿門!


註:

【1】「見真理」之說,需要作進一步的說明。此處的「見」字,是指人人自己發現。

真理又名道。道,是指宇宙萬生萬物的本源。或說是造物主。吾人研究「道」的目的,在認識宇宙人生的「真相」。亦即認識「道與人」的關係。
若就世人研究《聖經》而言,概有三種認知:

一是認為「道與人」是分開的。這是「 神人」分途說。因此而有「 神是住在天上,人是住在地上」的堅持。這是最普遍的一種對「道」的認知。

然而,在約翰一書等中,?有:
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 神裡面!
的見証。

「神、人同為一體」之說,是《聖經》的精華之所在。他是一般人的智慧達不到的境界。這可從發現「天上的一切,和人間的一切,身體只有一個」著手,而得到「 神和人同為一體」的認知。所謂眾人在基督裡,藉著福音,同為一體。

第三種是,「人的自由意志」違背了 神的旨意, 神和人就分開了。但是,人藉著基督耶穌,可以和 神和好,回歸於 神。

由此可以看出「人的自由意志」,是罪惡之源,這似可以「人性」來指稱。「人性」是有善惡的。
而「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 神裡面」的見証,?昭示了「 神性和人性」的同為一體。這是《聖經》中「形而上,和形而下」兩者不可分的見証。

凡是親自發現了這一真理的人,就叫做是「見真理」的人了。

【2】道與神同在,此處的「同在」一詞,是指「是一非二」,因同為一體故。

【3】外邦人,是指除以色列人種之外,地球上的所有一切人種。

【4】羔羊,是指耶穌。

【5】大患難,這昭示了人類是生活在大患難之中的 。這和印度的釋迦牟尼佛所說,人生是苦,是一致的。

【6】羔羊的血,是指耶穌被釘十字架,以血贖人類的罪。

【7】這也昭示人生是苦。

【8】夫子是老師的意思,由此可知耶穌在當時的人心目中,也是老師。稱基督耶穌為夫子,可以淡化宗教的神秘色彩,有助於「論道」的進行。可以深入探討《聖經》的諸多奧秘,而有所突破。

【9】有智慧,是不會迷信的根本。可由此得到印証。這是研究宗教信仰不致迷失的唯一法寶。否則肯定會不作「見証」,就以為是了。

「一切燔祭和各種祭祀」,竟然不及「愛人如己」,這是萬分重要的《聖經》啟示。因他人就是己的緣故。似可捨前而取後?

【10】萬有,即宇宙間的萬生和萬物。

九十九年十一月七日,新般若慧心研究本品至最後聞父神開示曰:

入住天門音聲入。實相入目永生身。
真理實証主聞名。証全三位如住一。
道中有道入心中。耶主明白廣愛中。
道中真理實深入。ㄧ一見証主目容。

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新般若慧心研究本品至最後聞父神開示曰:

萬物根本。源至不二。
天父昭曰。愛人如己。
貫乎其中。你我皆一。
一切奧秘。深得其心。
深信不疑。必定有福。
研之探入。印證之說。
父神同住。你我之內。

九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新般若法修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

虛擬造相。迷相錯解。
萬物本道。道生萬物。
聖經奧秘。入行三昧。
智慧門徒。見證耶穌。
一步一印。細細求證。
後人明眼。父神同在。
無有分別。無所差異。
真理盡現。你我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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