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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全家的護法

中華妹

 

九十三年一月五日,台中發生了件震驚社會的情殺案:一名年輕男子不願和女友分手,談判破裂後,殺害了女友的姊姊,以及和女友一起租屋的情侶。後來,女友重傷,他自己也跳樓身亡了。

 

溫哥華當地一月八日的晚上,於Radisson 旅館內教同事御玲、慧雯証如來禪。算算命案發生剛過三天半,便請三位被害的年輕人一起來接受法供養。

 

御玲、慧文知道了後,非常害怕。我請她們放心,因為不一定叫得來;即使來了,也不一定看得見。自性佛會幫我們看的。

 

慧文猛打瞌睡,便先回房休息了;御玲留下,一會兒即證全了如來禪。請她問自性佛:「三位年輕人見佛了嗎?」

 

「是的。」

 

深夜,御玲離去前的盂蘭盆大法會,請那位衝動殺人的男子亦來共修。御玲証,未成功。

 

臨睡前,再度請他來。感到他極度地懊悔痛苦,自我放棄式地摒絕了一切。

 

我責怪地對他說:「你太自私,太不孝了!你的爸媽為了你,到處向人下跪,下跪的照片被刊錄在各大媒體上。你一走了之,就這樣留下無辜的老人家們遭人唾罵。可曾想過他們的感受?未來要怎麼走下去?為什麼不請佛告訴你,該怎麼樣幫你爸媽呢?」

 

他聽進去了,得法後說:「我生生世世跟著妳學法。」

 

「自性佛,他是我的護法嗎?」我感恩地問。

 

「妳全家的護法!」

 

「教他見佛的只有我,為什麼他是我全家的護法呢?」

 

「妳愛妳的家人,護妳全家,才能讓妳安心地去度更多的眾生。」

 

次日大早接車前,在旅館Lobby御玲印証,他見佛了,自性佛和他的確對我說了這些話。

 

 

群眾註:

人死亡之後,三天半以上的神識,名之曰「中陰身」。可與之論道。

 

但論道者,必須是無明已破,能超越時空阻隔的証悟之人。世間聖人對此無能為力,無法和亡者對話。

 

此法門出自《地藏王菩薩本願經》〈忉利天宮神通品〉。王某名之曰「天人不永隔」大法。

 

除可免去喪家之苦外,還可向滅度的師父請示佛法呢!何其妙也!

 

或有學者未經証實,認為中陰身無能力修行。為此,特別介紹《佛說入胎經》。

 

一讀,也就知道離開肉體牢籠的神識,比帶肉身者好修太多倍了。

 

所以者何?

 

「神通現前」故。

 

因此,可以用來檢驗來者所言是否為正法?對己是利或害,而抉擇之了。

 

再說一遍:未修得「威神」者,無能力驗証所言真假。

 

所以,請先憶佛念佛。現前見佛之後,才來踢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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