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決定生命之更遞
王群眾
181-1
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讀《佛說現代金剛經》〈第一百八十一品宇宙與我〉,見 依分 同學研究至:
所謂時空,即生命之意。所以,生命的本體是「一」,不同於其他九法界的生命是「多」,這如人法界的你我他,以及山河大地等多式多樣的生命。
這時,她因首次聽聞「時空即生命」一語,特別請佛對此詳加示,聞曰:
多生多滅。時空有別。
分段生死。時盡相滅。
因緣決定。生命更遞。
本體永續。一時合覺。
生命的現象,由無明之念引起,而有相法物質,和心法精神的釋出。必定存在於特定的時間和空間之中,各各差別。因此,九重法界(即生命生存空間)的生命,既多且可數。
除非學子依正法修習,親自見証宇宙的本體空性,發現宇宙的一切實乃皆己之真理。則對該學子而言,時空與生命即永壽不二了。 ~如來正法乃不二之法~
諸位同參道友,佛說,除非閣下親自見証,即修大空三昧成功。開啟能見宇宙本體空性的「法眼」,親見閣下以及宇宙萬物,共同的本體空性。
然後再「無住生心」,即於此無處所可供居住的空寂中,生出您的真如本心。起念向宇宙萬物的本體空性,求証宇宙的一切萬事萬物,當然也包括時間與空間,以及生命的生老病死,全是您自己的真理成功。
這時,才是所謂的「得道」。從此以往,對您而言,時空與生命,便永生不二了!
另外,佛也提到,九重法界之中的生命,既多且可數。這昭示了個別生命,雖以光速釋出,極多極多,但仍是可數的。此即眾生成佛之際,又有眾生釋出,看似難以度盡。但當度眾成佛的速度,快過光速時,終究有度盡之日!
這是隨緣回答有學子問,眾生能否度盡的。
分段生死,乃指身為眾生的生死現象,係一段一段的生命。當一段生命的業報盡時,就相滅而亡了!
雖現命終,實亡而未亡,又投胎去續另一時段的生命了,名曰輪迴。
那,輪迴的生命現象,是由什麼力量來決定的呢?
佛曰,是由您所造的「業因業緣」來決定的。
成佛,是勤修「淨因淨緣」,非「善因善緣」的必然結果。
王某修「造論」大法,願解如來真實義,即是明一分真義,消一分業力。業盡福自現,而成就道業!
整理潤色的中華妹,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集體創作,功德與共。若得開示,即為親証。
是,老師。佛總結如下:
淨因淨緣。覺証合一。
消業法住。唯我時空。
一百年十月四日,新般若慧心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
本自清淨實而証覺。把握當下証入當空。
因緣業緣牽引輪迴。証入實相無生相滅。
一百年十月五日,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
空有不二過。相義心中留。
不生不輪滅。業至性中了。
真相亦明心。善惡渡成助。
如來正法存。業消福自生。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