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得無說分第七〉
王群眾
須菩提,就你所知如何?
如來有「得無上正等正覺」否?
如來有所說「『法身、報身、應化身』,這三佛身是如來一身」的真理否?
須菩提回道:
就我解讀佛所問的義理:
沒有賢聖的差別,名之曰無上正等正覺。
也沒有賢聖的差別,如來可以向人說明的了。
為什麼?
這是因為,如來所說的三佛身之中的任何一佛身,都不可能取示於人、都不可能用言語表述的緣故。
除非他親自証得!
其所以一定要親歷其境者何故?
這是因為,一切賢聖,皆是從「親見」空相的如來法身入道,然其成就卻有差別的緣故。
以上《白話金剛經》〈分第七〉,是八十六年十月二十四號下午五至六點,在板橋市介壽公園,與王宗賢、王崇展兩弟兄研究的結果。
當時阿鴻亦在場,他是從高雄北上渡假兩天的,他說他升主任了。經他向「法身佛」請教發現,這一次,是觀世音菩薩暗中牽他來板橋「師生會」的。於是筆者問道:
羅什師翻譯《金剛經》至今,有能正解「非法非非法」這句經文的人嗎?
羅什師告阿鴻仔:
尚無人能解!
那阿鴻,你請法身佛解一下嘛,以利後人讀!
「空」現二字於阿鴻:
無法!
既然如此,那只好叫對方親自修証了!
其所以定要身歷其境者何故?
如來所說的「『法報應』這三佛身是如來一身」的真理,其中的任何一佛身,皆不可取、不可說!
故只好叫對方親自証得,以証明如來所說的「『法報應』這三佛身是如來一身」的真理,真實不假了!
此所以剛才如來告訴崇展仔說:
王老師這樣解讀也對!
我必須解讀一下,是和以下一問有關:
如來要宗賢問我:
於意云何?
我也沒答對,才跳過「非法非非法」,不作解釋的。
阿鴻,水泥做的滑梯是「應化身佛」;你剛才是向滑梯的「當體空」—法身佛請教的。
還沒親自修証成功的人,對你的這種求教的舉動,會作何想?
怪力亂神?還是往送「龍發堂」去呢?
今天晚上,我不多問你幾個問題,可真對不起觀世音老師。她老遠把你從高雄,牽到板橋來作証呢!
你晚上還得住旅館,因為老師不便讓你住家裡。
老師,我升主任才一個月。自從我「見空」之後,滿順利的!
因此《心經》上說:
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即使是大限到來,同樣會泰然處之的!
理由是,你已「得救」,發現了永恆生命的奧秘!
「三佛身是你一身」的真理,唯親証能知,無法代証!
佛法,一定要親自修証成功,方能受用!
老師現在修証「經中自有黃金屋」。《心經》已經修証解讀成功,目前繼續研究《金剛經》。願解如來真實義!
老師,「空」說:
另有五個女生,會來幫王老師正解《金剛經》的如來真實義。其中曉芸是「領班」。
請王老師原諒她們的過錯,一切重新來過。以前的一切就不要再提了!
十一月,她會親自帶珮婷來找老師。到時候就可以培訓她們五人了。不過其中的一位,要很久才會來。
培訓女性「解經家」不容易,沒有佛菩薩的牽成,很難辦到。我希望一次來兩位,輪流來,先培訓出四位,再由她們去當老師。那,女眾就有福了!
若無王家三兄弟和我的解《金剛經》之約,你即無法遇到我!今天才第三天而已,觀世音菩薩便牽你來相見了。
昨日牽來的是阿煌。可見,正確解讀《金剛經》是諸佛如來的心願。安排動員了很多人,來共同完成!
我若玩假的,罪過可大了!
九十九年八月十三日,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
無始來無法可說。証由心悟不由他。
法歸總是在說一。三體本位歸就一。
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新般若慧心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
一心明照無可擊。妙法蓮華唯心照。
皆因親証了法義。無得無說妙真理。
一併皆在實証修。明心見性禪中心。
一一証全三佛身。實相幻化無妙說。
九十九年九月十三日,新般若法修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
字相見相皆執著。拋棄舊有從心起。
發現真相妙空相。拈花示眾心得道。
整理潤色的中華妹,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集體創作,功德與共。若得開示,即為親証。
是,老師。佛總結如下:
正解經義。諸佛願心。
原貌重現。契入聖道。
總歸是一。妙得妙說。
究竟解脫。無憂無懼。
- Dec 13 Mon 2010 09:30
861024之一二〈無得無說分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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