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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為何會是上帝的恩賜
王群眾

在尚未進行研究「宇宙人生」的這一大課題之前,首先必須見証一下,「上帝與永生」這兩者之間的微妙關係。

倘若讀者不能認同所作見証,那,本研究對您無益。務請棄之,以免染污了您的心靈!

上帝即永生,永生即上帝!

〈以弗所書〉4:5~6云:

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主、神,或父,是上帝的異名。殆無異議。上帝雖然是超乎眾人之上的,但也貫乎眾人之中,更住在眾人之內。

讀者讀到這裡,心中如起了懷疑,也請棄之,不必再看下去了!

王某是「眾人」之一。殆無異議。您和他亦復如是。

因此,王某肯定,上帝是住在王某身心裡面的。

由於「上帝即是永生」,所以說,「永生」也是住在你我裡面的。

或說,王某是和「永生」一體的。

試想,「永生」既然是和王某一體的,那,王某又怎麼可能會死呢?!

即使王某想死,因為「永生」和我一體。我必須先設法把「永生」或是「上帝」殺死,方有可能如願以償地死去。

或許有人認為,我們可以用「為非作歹」的法子,來達到殺死「上帝或永生」和自己的目的。

敬愛的弟兄姊妹!

這個法子行不通!

為什麼?

很現實地,「為非作歹」不但為國家法律所不容,更會給自己的身心惹來無窮的痛苦,也達不到殺死「上帝或永生」和自己的目的。

所謂永生也者,就是「不死」。

既是「不死」,又如何能殺「不死」致死呢?!

有一天,當醫生給我開了死亡証明書,「永生」仍是和我一體的。

怎麼會這樣?

我依舊是「眾人中的一員」。不是嗎?

不同的是,不知「永生」真相的世人,給我按上了一個「死了的人」,或是「作古的人」等,這樣子的名稱罷了。

「上帝或永生」,不會因為世人的這種宣告,便死了。

試問,王某為何如此這般地肯定,自己是「永生」的呢?!

答案是:

我認識了上帝,並和上帝和好的緣故!

於是,上帝就把最最珍貴的「永生」賜給了我,作為我「永生的伴侶」。

這就是「永生」永遠伴著我的原因。更沒其他別的任何原因了。

是白白地賜與。一旦賜與,即是一體,無法拒絕或退贈!

故據王某的親身經驗,不要「永生」的人,千萬別去認識上帝並和上帝和好。

一旦認識和好,問題就大條了!

誰叫上帝太過大方好施呢?

祂總是把無價的「永生」的喜樂賜給您,作您「永生的伴侶」,其他的事則慢慢來。

這即是我的忠告、聖保羅的見証,更是王某研判「永生為何是上帝的恩賜」的結論。

謝謝您終於看完了這篇研究報告。

九十九年八月十三日,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請父神訓示,聞父曰:

不生不滅實為永生。
不識本體豈說無有。
贈與永生上帝合一。
脫離萬相將歸實相。

九十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

法身雖空永生常住。
應身雖死不生不滅。
皆唯一體奧妙難思。
唯有親証信受了脫。

九十九年九月八日,新般若法修研究本品至最後請父神訓示,聞父曰:

生滅有時。永生無盡。
求告主名。即得慧命。
慧命既得。永生同在。
神我合一。永遠長青。

整理潤色的的中華妹,麻煩請上帝總結修修慧,集體創作,功德與共。若得寶訓,即為親証。

是,老師。上帝總結曰:

我賜我永生。中保如實言。
一切不離一。萬物本同體。
凡聖唯一証。清心知其奧。
解我大秘者。信我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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