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和耶穌信仰
王群眾
九十八年六月十日,讀〈我復活了!〉一文,見宜芬和中華妹這兩位同學,曾就王某所提六問,入「清心三昧」,向子耶穌請教。得答如下,有助於澄清上帝和耶穌信仰的若干根本問題,發現神道的真相:
一、國際知名學者尼采,推論造物主上帝已死。果真?
子耶穌答:
尼采無明,意識思維。父上帝是永生不死的,上帝就是你及一切。
~上帝乃人類及一切的神性~
二、您將如大多數信徒所盼望、咬定,必將再來?
答曰:
我無所不在,我將道成肉身再來。
~耶穌在一切處~
三、您是以「血肉之身」進行「大審判」,還是以「靈體」呢?如我現在所見到的,您的「復活之身」。
答曰:
靈體。血肉之身不能持久。
~大審判乃靈體的工作~
四、其實人類最最關心的,仍然是天父已然告知,何日「君」再來了嗎?
答曰:
靈修至清心的人,必得見神。
~對見神者而言,即名耶穌再來~
五、或為不忍故,天父決定推遲「大審判」億萬年,好多給人類一些悔改的日子?
答曰:
不能延遲,因緣果報關係。
~大審判乃人類自我行為的果~
六、甚或,虔誠的佛教徒如秀珍我,在西元兩千年之後,見証您的復活,才是「再來」的真實義?帶走一些人的心,留下其餘的?!
答曰:
帶走開悟的;留下無明、不信神、不明白真理的。
接著,是早先中華妹所問得的答案:
一、尼采的心蒙塵了,所以不僅看不到我,還以為我父死了。
~人心蒙塵,乃人心無明之喻~
二、是的,但不是像大家想像的那樣。清心的人,隨時可以見到我,對他們來說,沒有「再來」的問題。
三、「血肉之身」不做審判,是「靈體」審判。審判是一直持續、從未中斷的,血肉之身不能久留。
四、你清心時,即我再來之日。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登山寶訓~
對他們而言,耶穌已經再來。
因此,若如來禪子,個個像涓涓、慈正、靜幸、宜芬和中華妹等,遇緣必教人面見上帝,以証明上帝沒死,踢尼老的館,還教人和耶穌對話之法,即可再証明:
耶穌復活是真,永生不假。
正確的靈修,絕對有價值。
而其最簡單之法,非阿頓和白莎所主張的,含義費解的「寬恕」,乃《新約聖經》〈羅馬人書10:13〉所告知者:
凡求念主名耶和華或耶穌,甚至瑪利亞者,就必得救。
五、審判一直都在進行中,如果事前可以改變,靈修至清心先見我,何需去討論「那」審判?
我不願任何審判發生,但也無法阻止。人類必需為自己的一切負責。
王某於耶穌言下即悟,欲事前改變個己可能之審判,請常念主的名字,以求念到清心,先見耶和華上帝、耶穌,或聖母瑪利亞,取得隨時的人生指導,也就可以消審判於無形了。不過,請留意,是事前修,不是臨時抱神佛腳!
六、是,我就是這樣帶走一部份得救者的心。若你們繼續努力,教人「清心見神」之法,我可以帶走更多的贖靈。
欲求贖個己罪業的人們呀,懇請接受諸如來禪子,教您「清心見神或佛」之法吧!免費的。因為,您是我們大靈之身的一部份,請給我們自救的機會!
任何一靈皆可得贖!這就是造物主,創造您我的真正目的和原因。否則,「原罪無明」無法去除。
以上所答,如果有疑,就來見我,讓「我」告訴你真相。
~此「我」乃指耶穌或耶和華,因我原與父為一~
藉著念我的名字耶穌,清淨你的心。念到與我一樣清淨時,就與我同在了。
~同體合一~
你必知道我的意,並在審判中除名。
感謝耶穌,為人世間的信者,開示在審判中除名之法,令人類皆有自救的機會!真叫人涕泗縱橫!
註:
在釋耶回這三教中,都有「持名得救」之法:
佛法名其曰「持名念佛」,念到「現前」,即「生前見佛」,名得「清淨心」。又名「一心不亂」,或「念佛三昧」。
回教則於五功中,念「阿拉呼,阿卡巴魯」,直到清淨心現前,見無形體的真主阿拉。真主阿拉亦能以有形體之身示人,不過,這一真理,尚有待回教學者深入之。
總而言之,「持名得救」之法,是一切法的根本。其原理是:
凡所有音聲皆道。
因道在一切之中,永不分離!
仰願見聞者,都能修「持名得救」之法,在審判中除名!
打字的中華妹,麻煩請上帝總結。
是,老師。上帝總結如下:
重申見我寶鑰。再示永生奧秘。
一切任君自選。無有獨子之別。
- Jun 27 Sat 2009 00:37
980610 上帝和耶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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