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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舉
王群眾
051
九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見宜芬研究《白話金剛經》〈分第六〉至「註六」時,修「常隨自心之佛學」大法,得圓滿報身佛告曰:

此乃創舉。

諸位同學,什麼是佛所說的,「此乃」弘法佈道者的「創舉」呢?
那就是:

教來求如來正法的有緣人,先破除因入娘胎關係,必會產生的「隔陰之迷」,開發或說啟動,來者本有的「佛智」或曰「聖靈」,使之能夠作工或妙用。然後再善用「佛智聖靈」,以認識宇宙人生的真相。

佛說,這種「入道的教學方法」,乃是創舉。

2008.12.19依分研究至此請佛開示,佛曰:
叢林所?大學堂。佛學考試背誦章。
不如入定破迷障。般若創舉正法彰。
勿再守窮執相傳。嘗試創見啟薪帆。
開發本有妙明心。世界大同作工展。

諸位同學,在過去二十年的結緣過程中,我曾多次遇到傳教人士,訴說他們所遭到的同一難題。即:

被人反問道,我們又沒看見,怎知道你所傳的是真是假?請拿出証據,我們就相信!

雖又見有人為文指出,信仰就是信仰,何須証實?然此舉不僅毫無助益,且與佛說及上帝信仰者的見証不同。

佛家之學,是一定要「証實」的。若學而未及「見証」佛說的程度,不名成就。

這是個萬分嚴肅的問題。信心成就,信其是真,在佛法的修學中,只是「第一步」而已。所謂信解行証,共有四大學程。

那位護教人士主張的「信」就好,無須見証所言的真實性,並未善盡為師者解惑釋疑的天職。

對眼見方信者,那就教他眼見的方法,讓他見嘛。何必再講那麼多無用之言呢?

戲論何益?口水能解決問題嗎?

研究至此依芬再請佛開示,佛曰:
眼見為憑有等級。凡夫肉眼無明疾。
開啟神通般若眼。親住法義實相進。

回憶十七年前,一位妹妹帶著她五歲的弟弟來踢館。一見面,弟弟就對我說:

你能讓我見到孫悟空,我才信!

顯然,這位見証過如來禪,法報應這三佛身一體真理的姊姊,告訴過她的弟弟,她玩過世界上最最奇妙的遊戲。

可是,她的弟弟硬是不信,而她自身,又沒教人玩這遊戲的「後得智」。就像東土的祖師禪六祖慧能,明明聽過五祖弘忍大師,為他個人講過《金剛經》的「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大法。離師一下山,終其一生,都沒為後世的學子,在《六祖檀經》裡,留下這個大法的行門。

做姊姊的,雖然「信解行証」這四大學程,都全演練過一遍,卻不具教人演練的本領。只好帶著不信的弟弟,走一趟起信之旅了。

要見到孫悟空才信!那簡單,空就是一切,就來一個《心經》的「照見五蘊皆空」吧。

但若不知行門,如這位姊姊,又如何能教人「行深般若波羅蜜多」呢?

是「行門」失傳,所以才拿不出証據來的。

那,專攻「行門」,不就可以解決此一困境了嗎?

當弟弟見空之後,無所不能化現的妙空,就大現神通,隨順弟弟的心意,變出了一個高到頭碰天花板的大孫悟空,來和他見面。

這一招,在〈普門品〉中,叫做「千百億化身」。

於是,他所想見,能讓他相信姊姊所說,遊戲的內容是真的証據,也就有了。

為了讓他這一趟值回票價,我還提議他和孫悟空握個手為証。

王伯伯,孫悟空手上的毛,是金色的耶!

那你相信了?哈哈。

相信了!弟弟也露出了心滿意足的笑容。

國際名學者尼采推論上帝已死。可有人出面踢尼老的館?

尼老老謀深算,看準沒人能拿出証據來,向世人証明上帝未死,方敢如此篤定。而尼老再會算,也算不過上帝。因為他可沒深究過: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這句《聖經》經文的妙義。

因此,要讓他老臉無光,太容易了!

只要招募一百位志願軍,來修「求告主名清心大法」,必有人能如經文所說,面見上帝,並和上帝對話,証明上帝沒死的。

這就像我用佛教的「行深般若波羅蜜多」大法,照弟弟見孫悟空的要求,讓他「悟空」一下,滿了他的心願那樣。

接著,佛告訴宜芬:

王老師是被逼的,話已講明了。學子們若仍堅持己見,無法覺悟,佛也無法度了。佛法千古的謬誤,盡源於此呀!

打字的中華妹,麻煩請佛總結,集體創作,功德與共。若得開示,即為親証。

是,老師。佛說:

王老師所教,確是人類的創舉。開發了這種本俱的能力後,生死涅槃、淨土穢土就沒有差別了。
諸位同學都是這項「創舉」的見証人,當將自己受惠的經過分享世人,功德與共,同成佛道。

另有偈曰:

創世法舉。一鳴驚人。
如來稱頌。青史留名。
集體創作。承先啟後。
法脈相傳。立言成功。

研究至最後依芬請佛開示,佛告如來禪弟子曰:

既得法益。見證創舉。
定當分享。授受同霑。
驚世船夫。搖櫓擺渡。
同聲唱和。得有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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