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何謂若心取相【01】?
王群眾

佛說:
即「相親」之意!

原來是眾生對於相狀存有「相親」的心態或憧憬。

何謂若取法相【02】?
那就是眾生對法界的森羅萬象的各別相狀,存有「相親」的心態了!

對!

那,若取非法相【03】就是眾生對於『空【04】』,存有「相親」的心態了!
~這如修四聖諦法者以偏空涅槃為究竟~

崇庭轉述本師釋迦牟尼佛的「圓滿報身【05】」的回答說:
佛說,對的!

那王伯伯在下樓來公園之前白話【06】好的「無法相亦無非法相」【07】是正確的了?
佛回答說,是正確的!

謝謝佛的印証!

「知我說法,如筏諭者」【08】的諭字是言字部的嗎?
不是!

是『口』字部?
是!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09】的第一個法字,是指証得「法報應」【10】這三佛身是你一身的真理的方法嗎?
佛回答說,是的!

那,捨是指把這個方法,丟進垃圾筒裡去,還是像王伯伯這樣,把它教給【11】你(妳)們呢?
佛說是教給人。不是丟進垃圾筒裡去!

那錯兇了!【12】

嗚呼!【13】

此筏何其輕!

負之何苦之有?

筆者負此筏十載有餘,不敢藏私。因法乃公器!

本欲棄筏入山以了此殘生,一日,觀世音訓示一學子說:
叫王老師多教幾位,到時候我就來接他!

此所以筏不能棄。否則,死往何去【14】?

崇庭,你看,這一分的最後一句經文是「何況非法」。
「非法」是指我的身心嗎?
佛說對!

我現在來這裡和你研究《金剛經》,就是捨我的身心對嗎?
佛說對的!

今天就研究到這裡。這是你的「打工錢」【15】。

他們倆個今天沒打工,不用給!

崇庭指著正在盪鞦韆的哥哥和弟弟說。

崇庭,打工錢是不是「非法」?
佛說不是!

為什麼?
佛說,要你自己想。

這是因為印度的比丘是討飯的,沒錢。佛要他們貢獻他們的身心給人家,來換吃的用的。也就是『只教人佛法』,不必再給錢了的意思。
佛說你想對了!

打工的時間完了沒【16】?
還沒!

那就研究一點別的好了。星期天【17】有三個女生來我家找我。是觀世音菩薩安排來的嗎?
是的【18】。是安排來打解《金剛經》的工。

可是她們只要錢,不要打工。要走了二千六百塊。說有急用,拿了錢就跑了。只有珮婷一人說她有空一定會來學解《金剛經》的法門【19】。

她們還會來嗎?
會再來的。佛說,不打解《金剛經》的工。就不放她們上樓【20】!

好的!

這次來要錢是誰的主意?
珮君!

她們一共有五位【21】。那我該給誰打解《金剛經》的工的機會【22】呢?
佛說給乖的!

那佛看誰乖呢?
曉芸、珮婷、小鈴。曉芸十點會打電話給你,約來打工。(若就筆者的鬧鐘所報,該是指『上午』十點。印証看看【23】。)

在何嘉仁書店裡打工好了?
佛說在你家裡。不致有人干擾!【24】

那就遵佛的【25】,先培訓她們三位好了。另外兩位就照佛教的方法-擯之【26】。直到變乖再來。

崇展,「星期五、六、日」這三天晚上要打工嗎?【27】要!

那就五點半見。今天是八十六年十月廿九號。到時候我會來的。

是利用他們一小時的運動時間,每人打廿分鐘的解經工。


註:

【01】【02】【03】【07】【08】【09】皆語出《金剛經》分第六。

【04】即寂靜涅槃或如來法身。甚或「法相宗」所說「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若就東土禪宗「三關說」証量。此名破本參。

阿羅漢執此為究竟。故名之曰偏空涅槃。

大乘行人旨在求証「無上正等正覺」。須先証得「空、有同體一如」的「一切種智」。再求証「真空生妙有」的圓滿報身。如此,「法報應」這三佛身人人本具,不必外求,此即究竟涅槃。若另有究竟涅槃可証,非筆者所知,敬請原諒!

【05】為三佛身之一,分自受用和他受用兩種。崇庭所見並求教者為「他受用圓滿報身佛」。此為用「通」的登地菩薩求法的法門。名常隨佛學。為普賢菩薩十大行願之八。

【06】作「動詞」用。即將古文佛經解成白話,以利現代人讀。

【10】即清淨妙法身,圓滿報身和應化身,後者是廣義的。

【11】即施捨,意指免費送人。若當著筆者的面修成功,若有需要,尚可「財」供養,以資慶賀。如請他(她)吃一餐等。

【12】有學人以為藉筏以渡,即達彼度,不可負筏而行,何其愚也!

【13】崇庭所証若是正確,那「前說」也就錯兇了!

自錯自負因果。若更以錯錯他她,苦報恒沙!

【14】求法者多問,生從何來?死往何去?

筆者以為尚不知生從何來?沒關係。但務必要弄清楚死往何去?

若死往西方極樂世界去,一旦花開見佛,即可知生從何來了。一舉兩得,不亦樂乎!

【15】即「供養」之方便說。

【16】筆者到時已六點,六點半他們運動完畢回家。計只能打三十分鐘的工。

【17】即十月廿六號。

【18】崇庭說他是問釋迦牟尼佛的,並非問觀世音菩薩。故質疑者該請佛印証之。

【19】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語出《金剛經》。解《金剛經》的法門本在《金剛經》之中,不必外求。解圓覺、楞嚴等經的法門亦復如是,所謂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無所住是空三昧,也是妄心閉真心起用。

而生其心,是指在空三昧中,應當生起行者的真如之心問道。例如問,您是如來嗎?

這是由於「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的緣故。

非相即是空相,既見空相的真如心,就該而生其心,以求証所見是如來否?
~此時,學子的妄心已不起作用,勿憂~

若「空如來」回答:
是的!

請續生心問道:
您是我嗎?
是的!

那,我不就是如來了嘛!
正是!
此名証得「法身空」!

【20】此名如來善付囑諸菩薩。語出《金剛經》分第二。

【21】皆証得三佛身是她一身的真理。

【22】因是從筆者的養老金項下支應的,名額有限。佛知道此事,故多開示由筆者自行決定。不過人數卻是佛決定的。難為!

【23】現在是十月三十一號上午九點十七分。不久即可印証了。可印証三個上午,看是那一天來電話。若印証屬實,不但証明了佛有「宿命通」。能預知她們的宿命。且証明了崇庭只是轉述佛說而已。他懶得編故事騙「供養」。事實証明是十一月二號上午十點廿九分來的電話。

【24】五祖弘忍為六祖說《金剛經》時亦復如是。遮起來說!

【25】語出《金剛經》分第二。即吩咐之意。

【26】此乃對惡比丘的懲戒,即不理他。

【27】指連續假日。

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一日,新般若慧心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

是相非相即為相。相約之定必安排。
巧妙之舉實應証。不可思議無妙盡。

九十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

所相示相由自心。相中之義自心悟。
法供殊勝是為最。捨法他人慈悲心。
法緣一牽由佛定。牽來因緣共扶成。
則成慧身不由他。所在淨土必自在。

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新般若法修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

相亦非相。法亦非法。
取相取法。妙中相親。
無所來去。無所相見。
亦是實相。亦是非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如來禪 的頭像
    如來禪

    如來禪一門深入的部落格

    如來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