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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眾
九十八年三月四日,唯一奉佛法界諸佛如來開示,以「學教」,作為「入佛知見」主軸的新般若小萍,即專攻諸經之中,關鍵性法語「文字般若」的「實相境界」是啥,這如:
《心經》之「行深般若波羅蜜多」,這句文字的「實相境界」。
若某學子,用持念「般若波羅蜜多」這一咒,所謂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作為修「三昧禪定」,或曰「入正定聚」的方法,念到深達所見之空寂,能起般若佛智妙用,令該學子從因地到達果地,即名《心經》之「行深般若波羅蜜多」這句「文字般若」的「實相境界」。所謂:
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又如,淨土宗行者,修「持名念佛」一法,念至見佛,更向所見之佛請法,像起念問佛:
您是佛法界的圓滿報身佛嗎?
~求証三佛身之一~
您是我嗎?
~求証人有三佛身~
此即「現前見佛」一語之「實相境界」。出〈念佛圓通章〉。
再如,「奢摩他」這一《圓覺經》上的「文字般若」,其實相境界是啥?
若某學子,用禪宗的「參話頭」一法,一直自問「我是誰」?
一日,自問到一個答案,從他的心中衝出來說:
你是佛!
那,若他人也如是修,亦有可能修得相同的答案。此即,「妙止奢摩他」的「實相境界」。「妙止」也者,乃「妄念止而實相現前」之謂。
她來電話問,可識燕蘭?
不認識,她是妙音接引的慕道者。她提到印書的版權問題,宜芬有答。我再補充:
凡是收訊而得的佛開示,其版權悉歸佛法界的法身如來所有。這版權,是開放給法界所有一切有緣的眾生。
不過,若有人間的學子,引用佛的開示,來闡明佛所造的論,其版權則歸該人間的學子所有。
這如〈版權〉一文,是我的創作,其版權自然歸我所有。
所以說,任何人可以引用佛說造論,而得版權。
打字的中華妹,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集體創作,功德與共。若得開示,即為親証。
是,老師。佛總結如下:
實相易入。真義難明。
以相入教。不得其門。
培訓助教。傳承接棒。
不辭殊榮。共成佛事。
真如之言。版權共享。
法身唯一。願度無盡。
菩薩發心。般若智解。
獨得妙產。法界共識。
- Apr 13 Mon 2009 12:13
980304 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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