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王子的特權
王群眾
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見宜芬研究〈閉關之修〉這一課時,蒙佛昭示「法王子的特權」。這箇中之所以然,有再說明之必要,避免學子誤解佛有偏心之嫌。佛曰:
再來弘法度眾之人才,不可多得。如來必視其自身客觀條件之諸多考量,給予最適切之安排與指導。
所以發願「唯佛是從,為佛所用」之証悟者,乃信根之福德因緣具足者,必可享用最後身菩薩,即法王子之特權,而一門深入。
諸位同學,倒駕慈航,再來人間弘揚如來正法於末法,以圓滿度眾誓願之人才,不可多得。
佛法界的如來,非人間的善知識,必視再來者自身客觀條件之諸多考量,給予最適切的安排與指導,而非彼主觀意願,滿足彼等所期。因此,務必要正解如來真實義,配合自身的條件,來執行弘揚如來正法的下凡任務。
是故,凡發願「唯佛是從,為佛所用」之証悟者,乃是信根福德因緣具足者,不會懷疑如來所告知的,因此處方乃是最適切的安排與指導。
若能老實依之修行,必可享用最後身菩薩,即法王子之特權,而心無二意地一門深入了。
「最後身菩薩」即「一生補處」,意謂今生必成正果。而如來用「法王子」一詞,昭示乃是「法王繼承者」。
法王子之特權,恐不宜以人智來猜測。如來提到,必視法王子自身客觀條件之諸多考量,而選才。這說明「適才適用」之因果法則,唯佛能全盤洞見。
當如來為某位法王子開出處方,必是最契合該法王子自身客觀條件的。這可透過思慧、修慧,來檢驗。之後再全力以赴而享用之,則正果在望。
例如,佛昭示宜芬同學正解《金剛經》,進而再佩原同學合作,正解《淨土五經》。
打字的中華妹,請佛總結修修慧,集體創作,功德與共。
若得開示,就是妳親証了。
是,老師。佛說:
法王子若不珍惜本有的客觀條件,「唯佛是從,為佛所用」,道業即會中斷或停滯。因此,放棄法王子的特權,等於延宕即生成就的時機,至為可惜。
- Dec 30 Sun 2007 04:40
951227 法王子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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