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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貌取佛
王群眾

九十六年四月十六日,見宜芬研究《白話金剛經》〈分第二十六〉這一課時,修「天人不永隔」大法,啟請須菩提長老曰:

您答佛師所問,以三十二相觀如來,是站在「以貌取佛」的「人」的立場,來回答的嗎?

長老曰:

是的。

諸位同學,由於一般的信眾,還沒修成「擇法眼」,阿難說,在此末法,邪師說法如恆河沙之多。而此「邪師」之「邪」,非「邪惡」之「邪」。這如《金剛經》中所言之「邪道」,亦復如是。主要是指,「世俗化」如來正法。

故「人智解經」,所謂「文字解、意識修」,即成了佛法的主流。

舉大家最熟悉的例子來說吧,將「善法」,解作行善做好事,凡濟貧救災,如是乃至造橋舖路、奉茶施粥等皆是。

這和《金剛經》所言,「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百分之一千不是一回事。也未免太看扁釋迦牟尼佛,所証悟的宇宙人生真相的內涵了。

行世間之善,無須悉達多太子雪山六年苦修,証悟終結六道輪迴之苦的原理和方法。

若非佛昭示生命是六道流轉的,慈善家或好人,做夢也夢不到六凡四聖的宇宙人生。

但一旦親自見証了,也就不是慈善家或好人了,而是「悟道者」。所謂體悟宇宙人生大道,能指導他人証悟之「真善人」了。
前者和社會公益,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情事。完全不同的兩個人生領域,毫無交集,怎會硬扯到一塊兒呢?

而本品中所說的「以貌取佛」,則是「凡夫」追求聖道的另一項迷失。

其中,又以「名聞利養」為「取佛」之最。跟隨者深被吸引不能自拔,於是就成命運共同體了。

如以般若深觀,即能發現師徒過去生的業緣,延續到今生,以致共業共受了。

若就法福而言,彼等尚非成熟眾生。一時之間,不能接受大法,不宜勉強。且不會有入道的結果。

所謂佛度有緣人,無緣度不成。

世尊拈花示眾「如來禪」的供養對象,主要出自佛教的兩大部經:

《法華經》的〈五百弟子受授記品〉,和《楞嚴經》的〈卷六〉末頁。

由於被佛受授記的弟子,和所派下凡的諸菩薩及阿羅漢要「悟後起修」,需要「悟後起修」的教材和範例,此所以讓我們有法供養的機會。

不過,若沒準備好,他們下生最難取得的「法」,來供養之,他們也就如同凡人,不能執行下生的任務。空証如來難免,了了業緣而已。於道業不可能有所成就,只好來生再說了。

因此,凡是會教人玩「見佛見空」遊戲的同學,縱使不會「悟後稱性起修」大法,至少可以助彼今生「見佛見空」一番,向佛請教今生為何而來?

雖然不能圓滿任務,知道一下,也好過一無所知而歿。

尤其是阿羅漢種性的再來者,回小向大本非易事。多來幾次,促緣成熟,終成佛道。

柴大哥是個典型的例子,至少他生前証得了如來禪,並曾提供客廳供養涓涓和若干同學共修。

打字的中華妹,麻煩請佛總結,集體創作,功德與共。若得開示,即為親証。

是,老師。佛說:

不具擇法眼,只能被邪師牽著走,這是沒辦法的事,尤其是名聞利養者。

不過,如是之人,只要曾種一善根,得如來正法之緣,就會成熟,不必過慮。

先法供養成熟眾生,以此功德,促使非成熟眾生之法緣成熟吧!

悟後稱性起修確非易事,除了請圓滿報身佛指導外,研讀王老師所結集的《現代經典》亦可。法已盡在其中,用心習之,必可成辦。

以貌取佛。人智所想。
德非真德。法非正法。
見性啟智。法眼擇師。
揚棄意識。以一取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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