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非相大法
王群眾
九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見宜芬研究《白話金剛經》〈分第三十一〉這一課至:
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這時,佛再開示於她曰:
說法至此,宇宙、宇宙本體和圓滿報身,這「三身合一」之真理,已再次交代清楚了。
法相非相是名法相:
講清說明不枉來。實驗廣宣不枉証。
悟後起修不枉授。實體相用不枉修。
諸位同學,在《佛說現代金剛經》的本品中,佛用「法相」一詞,而非「諸相」。這如在古譜《金剛經》〈分第五〉裡之:
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法身空佛一,進而再空生妙有,見諸圓滿報身佛。
因此,此「法相」一詞,在三佛中,除了非相的宇宙本體,即「法身空佛」不算外,是含宇宙,即「應化身佛」,和法身空佛所生的妙有,即「圓滿報身佛」的。
如此,就「三佛身合一同體」了。
至於「是名法相」,則僅指宇宙萬物中之有情眾生,在尚未得「三佛身合一同體」的真理之前,仍是凡夫。証得之後,也就不是凡夫了。於是:
講清說明這項真理,不枉閣下來人間走這一回。
自己實驗証明,確認人人都是「三佛身合一同體」的,並廣為宣傳,幫助自己的分身,即所有一切眾生,各個亦証得自己是「三佛身合一同體」的。那麼,閣下之所証,能利己利人,就不枉証了。
自他証悟「三佛身合一同體」的真相之後,悟後正式稱性起修,就不枉恩師傳授此「一佛乘真實成佛之法」了。
真實地善用巧用「本體法身空佛」,和諸多相狀之「圓滿報身佛」,以及諸多相狀之「應化身佛」的妙功用,以自他共覺,也就不枉發心修學如來的無上道了。
諸位同學,若能善巧地運用,「法報應」這三佛身的妙功能,確能終結六道輪迴,成就佛道,真實不假。
《佛說現代金剛經》這一品的「四不枉」,即:
不枉來、不枉証、不枉授和不枉修。
昭示了修學如來正法的學子,必須有的學程。信受奉行者,登如來獅子吼座有份。
打字的中華妹,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集體創作,功德與共。若得開示,即為親証。
是,老師。佛說:
正法難聞、明師難遇、因緣難得,長劫所追尋的,不就是此刻?勿要蹉跎空過,來時再嘆時不我予了。
百千萬劫已枉過。苦尋正道無門入。
今生得遇老實修。遺憾終遠平諸枉。
四不學程已明示。按部就班可成就。
一一解証及法住。畢業可期入常寂。
- Jan 20 Sun 2008 15:32
( 188 ) 960528 「法相非相」大法---〈白話金剛經分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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